【 服務對象 】
善牧在台南長期投入嬰幼兒安置服務,有感於安置童因原生家庭無法給予適當之照顧,或照顧意願反覆,及其本身特殊醫療及發展議題多未能順利媒合收養家庭而有面臨轉換照顧處所之情形;同時也看見台南市在幼兒的替代性照顧資源的有限,乃於113年5月接受台南市政府委託辦理幼兒團體家庭,以「家庭」的形式,營造溫馨的居家氣氛,提供2-6歲幼兒所需的生活照顧、發展與教育學習,滿足幼兒多元服務需求。
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或其他經社工員評估應予保護安置之設籍台南市或事件發生地於台南市之兒童及少年。
2.服務年齡為2歲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以具有發展遲緩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為優先對象,共計4名。
【 服務內容 】
1.日常生活照顧
2.協助就學
3.醫療保健
4.兒童發展與療育協助
5.專業輔導
6.家庭生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