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對象 】
1.年齡12歲以上,18歲以下之少女
2.虐待、被惡意遺棄、家庭無教養功能之少女
3.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無法生活於原生家庭者
4.被賣押、亂倫、性侵害、受虐待及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性剝削之少女
【 服務內容 】
1.緊急暨中長期庇護
2.安全生活保障
3.就學、課業輔導
4.心理輔導與創傷治療
5.建構健康生活、醫療服務(協助、陪同受傷個案就醫)
6.提供生活教育、自立生活能力訓練
7.安排休閒活動
8.生涯輔導規劃
9.危機調適